日前,东宝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盗窃柴油1.3万多升,获利10多万元的李某甲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;以盗窃罪判处李某乙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。 来源:东宝区人民法院 编辑:杨帆 二审:黄韶光 三审:吴东来